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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

爱一个人是没原因的

有人问:『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?』
我只能够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一个人,却说不出为什么喜欢个人。
喜欢一个人,是一种感觉。
不喜欢一个人,却是事实。
事实容易解释,感觉却难以言喻。
爱情是忽然有一个人,我们觉得一见如故,
很想靠近他,我们的内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很想拥抱他。
以后,无论快乐或哀愁,我们也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爱他。
只有当我们不爱一个人时,才会找出不爱他的原因,因为我们开始挑剔。
任何一个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点。
越去挑剔,缺点越多,我们便可以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他。
我们想买一件衣服时,即使发现他有小小瑕疵,
埋怨几句,也肯将就,因为只有这一件, 而且我们太喜欢它了,瑕不掩瑜嘛

假使我们根本不想买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伤。
我们更会努力地找出其他缺点,譬如质料不够挺,颜色太鲜艳,
向售货员证实,我们不是随便来逛逛的,我有认真考虑过的呀!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结合却只有一个原因,
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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